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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里枪理的小说元兴风云免费阅读

室里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如果那女孩肯摇头,我不介意给她一块钱,让她吃顿饱饭。可最终,她还是向现实低头了。这也不怪她,毕竟饿肚子的滋味并不好受。我饿过肚子,知道那种感觉,也知道饿肚子人的辛苦,所以我能理解她的做法。在确认老农确实肯给她一块钱之后,她便涨红了脸,犹豫了一会儿,然后就开始解棉袄的扣子。我有点看不下去了,就瞥了老农一眼,见他露出了后悔的表情。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,我就知道他已经冷静下来了。既然他已经冷静下来,我就不必多嘴,只等他自己改口就好。当众毁掉一个年轻姑娘的名声,稍有良心的人都会感到良心不安。老农虽然容易上头,但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,知道对错,也会把握分寸。到了该收手的时候,他自然会收手的。“等等!”女孩解开第三个扣子的时候,老农便快步上前,转过...

主角:室里枪理   更新:2024-12-17 19:0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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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室里枪理的现代都市小说《室里枪理的小说元兴风云免费阅读》,由网络作家“室里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如果那女孩肯摇头,我不介意给她一块钱,让她吃顿饱饭。可最终,她还是向现实低头了。这也不怪她,毕竟饿肚子的滋味并不好受。我饿过肚子,知道那种感觉,也知道饿肚子人的辛苦,所以我能理解她的做法。在确认老农确实肯给她一块钱之后,她便涨红了脸,犹豫了一会儿,然后就开始解棉袄的扣子。我有点看不下去了,就瞥了老农一眼,见他露出了后悔的表情。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,我就知道他已经冷静下来了。既然他已经冷静下来,我就不必多嘴,只等他自己改口就好。当众毁掉一个年轻姑娘的名声,稍有良心的人都会感到良心不安。老农虽然容易上头,但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,知道对错,也会把握分寸。到了该收手的时候,他自然会收手的。“等等!”女孩解开第三个扣子的时候,老农便快步上前,转过...

《室里枪理的小说元兴风云免费阅读》精彩片段


如果那女孩肯摇头,我不介意给她一块钱,让她吃顿饱饭。

可最终,她还是向现实低头了。这也不怪她,毕竟饿肚子的滋味并不好受。我饿过肚子,知道那种感觉,也知道饿肚子人的辛苦,所以我能理解她的做法。

在确认老农确实肯给她一块钱之后,她便涨红了脸,犹豫了一会儿,然后就开始解棉袄的扣子。我有点看不下去了,就瞥了老农一眼,见他露出了后悔的表情。见他露出这样的表情,我就知道他已经冷静下来了。

既然他已经冷静下来,我就不必多嘴,只等他自己改口就好。当众毁掉一个年轻姑娘的名声,稍有良心的人都会感到良心不安。老农虽然容易上头,但他不是个没良心的人,知道对错,也会把握分寸。到了该收手的时候,他自然会收手的。

“等等!”

女孩解开第三个扣子的时候,老农便快步上前,转过身来对众人说道。

“老子花一块钱看胸,凭啥便宜了你们?你们又没花钱!谁要是想看!自己掏钱!”

不得不说,老农的脑子还是不够灵光。

那女孩已经同意要露了,周围也聚集起了上百号的观众。就算一人凑一分钱,也能凑够一块,让女孩露一次,他是拦不住的。而且起哄不是人家起的,是他起的,女孩要是记恨,也只会记恨他。

在这种时候,我必须趁着大伙儿开口之前说话,而且必须直接堵住所有人的嘴。否则,事态就控制不住了。

“还掏什么钱啊?这妹子都同意露了!之后的事儿还差的了吗!散了吧散了吧!这妹子我们包了!有念想儿的自己找去!舞房里有的是!”

说罢,不等那妹子开腔,我就快步走到她面前,压低声音对她说道。

“妹子,这大冷的天儿,还是别脱了。你看看这群人,眼睛都冒绿光儿,你要是在这儿脱了,他们保不齐对你做什么事儿呢。不如这样,你跟我们走,我们请你吃饭,行不?”

女孩本来是不想走的,可一听我说男人们可能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来,她就害怕了。虽然我和老农也是男人,但我们毕竟只有两个人。就算被我们两个做了什么,也比被上百号人做了什么强——当然了,观众们只是想看她露胸,不会真对她做什么。我这么说,纯粹是为了吓唬她。

我不知道女孩在做出决定之前经历了怎样的心理斗争,总之在几秒钟后,她点了一下头。众人见我们原来是来找那方面的乐子的,女孩还同意了,立刻发出一阵嘘声。我们是当兵的,老百姓不敢惹,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,人就散了。

卖艺的地方就是这样,不管观众来的多慢,散的时候都是很快的。不等你回过神来,人已经走光了。除非你表演的太过精彩,观众舍不得走,你走的时候人家还会鼓掌欢送。不过有这种待遇的都是名角儿,一般的卖艺者是想都不敢想的。

由于老农之前起哄起的太厉害,我又一直袖手旁观,虽然这妹子答应和我们走了,但她显然很害怕我们,不敢和我们靠的太近,而且给人一种随时可能会逃走的感觉。

我们也不是非得带着她走,毕竟围已经解了,只要有机会她还能接着演。可是她一走,场子立刻就被别人占上了,如果找不到场子,今天她就演不了。这事儿毕竟是我俩挑的,放着人家妹子不管,这就太没良心了,至少也得请她吃顿饭,而且还得吃顿好的才行。

老农口袋里已经不剩多少钱了,所以这顿饭由我来请。我俩已经吃过午饭,而且吃的很饱,没必要再点菜,只给妹子点就行了。

我给她点了一份红烧肉,一盘炒豆芽,又要了四个馒头。妹子是真饿了,眨眼的功夫四个馒头就没了。我又给她要了四个,在一通狼吞虎咽之后,桌上的四个盘子全空了。之后她还想舔盘子,我赶紧把她拦住,问她吃饱了没,没吃饱可以再要。

八个馒头,一份红烧肉,一盘炒豆芽,这要是再吃不饱,那一般人家是养活不起这个女孩的。妹子确实吃饱了,只是穷惯了,舍不得盘子上的油,想舔干净。

其实盘子上也没剩多少油,在舔盘子之前,她已经用馒头擦过一遍了,只是没完全擦干净而已。在被我劝住之后,她像是想起什么事似的愣了一下,然后小脸就涨得通红,头也埋了下来。

啊,对了,之前我说把她包了来着。

我苦笑了一下,和妹子解释说,我和老农只是想开个玩笑,没想到把事情搞大了。说包她只是为了解围,不是真的想对她做些什么。

然而我的话根本就没有说服力。不是我口才不好,也不是人家妹子想太多,而是因为在我说话的过程中,老农始终像头饿狼似的盯着人家妹子看,眼睛火热的像是要烧起来似的。要是换做是我,我也不信这些话啊!

我觉得老农应该是看上这妹子了——我一开始就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的。一个肯花一块钱看大胸的家伙,怎么可能主动去调戏一个胸不大的妹子,还硬是要花一块钱看她的胸?这在常理上说不通嘛!

这女孩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,脸蛋虽不算俊俏,但五官端正,眸子清明,若是花心思打扮一番,必然有几分姿色,挺招人喜欢的。

妈蛋的,用老子的钱泡妞儿,真是便宜你了!

“妹子口音不像是元兴的,哪里人啊?”

“我是镇远来的。”

也许是我长得比较像好人,而且没用饿狼似的目光看着她,妹子对我表现出了明显的信任。

“镇远……镇远是什么地方?”

“西北,中邢省那片儿。”

“中邢省……我的天,离元兴好几百里地呢,你一个人来的?”

“嗯。”妹子羞涩的点了点头。

“你今年多大了?”

“十六。”

“十六岁就敢来闯元兴?你爹娘真舍得让你走啊!”

“我也是没辙了。”妹子苦着脸说,“我娘母埋的早,爹赖酒,要把我嫁给村东头的稗瘸子,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。”

我对西北方言没什么研究,妹子说这段话的时候口音有点重,中间那段我没听明白。等听到他爹要把她嫁人,然后她逃出来之后,我才结合上下文,分析出她中间那段话说的是“她娘死的早,她爹酗酒成性”的意思。

“那你是怎么过来的啊?”

“走过来的。”妹子吸了吸鼻子,“走了一年多哩。”

好嘛,原来十五岁就开始吃这份苦了。


毕锦并不讨厌由影,还很喜欢她,毕竟她床上功夫很好,好到玩几个月都没玩腻的地步。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,他特意带我来到由影工作的商店,当着我的面问她说。

“今晚陪我们两个,没问题吧?”

那时我和由影已经认识,但只是点头之交,在付账时会说上几句话,仅此而已。

不是我自夸,我给人的印象,始终是忠厚老实,本本分分的。虽说在深交之后,每个人都会说我滑,但就像司琮魄说的那样,我的滑是泥鳅的滑,是不伤人的,也不惹人讨厌。

所以在给人的印象方面,我有十足的自信。正因为如此,在由影微红着点下头,用吃惊的目光看着我,用眼神诉说“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,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无所谓”的时候,我并没有感到惊讶。

想当然耳,那天晚上我没和毕锦一起享乐。这并非是因为我多么正直,或是嫌由影脏,而是因为“三人一起”这种事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过刺激,我完全接受不了。

毕锦倒是一点也不客气,真的带由影去过夜了。临走的时候他悄悄对我说,如果只是玩玩的话,可以把她送给我,但结婚是绝对不行的。

自那以后,我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由影了。

不是觉得尴尬,更不是觉得厌恶,而是觉得自己好像完全陷进去了——各位看官不要误会,我是那种对“破鞋”有特殊癖好的人。况且在我看来,由影根本就不是破鞋,而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女人。

为什么会这么说呢?

请诸位听我慢慢道来。

不怕大家笑话,我属于那种见到喜欢的女人,要么故意表现出一副完全不感兴趣的模样,以掩饰内心的慌乱;要么就不知道该怎么说话,甚至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——在遇到由影之前,我根本就没想到自己是这种类型的人。

因为羞于启齿,我只能远远的观望。闲暇的时候,我就会去由影工作的商店外晃悠,透过敞开的商店大门,偷看她工作时的样子。由影工作的时候很认真,从来不会到处张望。如果没有客人,她就会站在柜台边上闭目养神。

她的听力很好,客人尚未进店,她就会睁开眼,露出营业用的热情笑容,用清泉般的美妙声音对进门的客人说一声“欢迎光临”。

每逢中午,就会有个十四五岁模样的小姑娘来给她送饭。那姑娘与由影的相貌有几分相似,一看就知道是亲姐妹。

说书的常说,射人先射马,把马射倒了,人也就跟着倒了。在见过那姑娘几次之后,我便生出了一计,想从侧面发起进攻,拿下阵地。

于是,我就制造了一场“偶遇”,和由影的妹妹,由家的次女,排行老二的由美认识了。这偶遇制造起来很简单,无非是趁她着急走路的是故意迎上去,撞上她,扶住她,道个歉,主动赔礼,请她吃点什么,随便聊聊天。这样一来,两个人就很自然的认识了。

在由美面前,我尽可能表现的像个好人——呃,这话说的,其实我本来也不坏啊。

由美对人有所提防,但她涉世未深,阅历太少。哪怕是和我这种小鱼小虾级别的人相比,她那点心计也和没有一样。所以我没费多大功夫,就取得了由美的信任。

我在交谈中得知,由美现在主要是负责在家照顾弟弟,给上班的姐姐,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弟弟送饭,有空闲就去摆摊,卖自己做的手帕和布鞋。她给我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布鞋,我看这鞋子的质量不错,就顺势向她订了一双。

她当场给我量了尺寸,说明天下午就能拿到鞋,然后我就得到了她家的住址。第二天下午,我如约来到由家,布鞋果真已经做好了。我试了试鞋,很合脚,穿着也很舒服,直接付了钱,然后问她还能不能再订几双。

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军官,一次肯定只能买一双鞋,多了就是浪费了。这几双鞋不是给我订的,而是给我家人订的。二爷爷一双,二奶奶一双,奶奶一双,爹和娘各一双。

其实奶奶和娘都会做鞋,二奶奶也会做,可是我不想放过这个能和由美加深关系的机会,所以硬是缠着奶奶和娘同意,先让由美来我家给他们量了尺寸,又带她去二爷爷家,给二爷爷和二奶奶量尺寸。

因为去过我家,知道我家姓枪,爹、娘、奶奶、二爷爷、二奶奶对我又是“理子”、“理子”的叫,所以由美很容易就知道了我的名字。

几天后,由美把鞋子送到我家。那天我不在家,爹托了个人到部队,和我说了一声“鞋到了,钱也给过了”。那天我也没什么事,接到消息之后我就从军营出来,去了由家。

在去由家的路上路过一家食杂店,我就顺便买了些干果带去。由美没想到我会来,她先是惊讶,然后就露出欢喜的笑容,将我迎进了屋里。

我和她一起吃干果,聊天,由家的老五,最小的弟弟也在。他今年七岁了,已经到了上学的年纪,但是由家实在是供不起三个孩子上学,只能让老五先等等,等老三小学毕业之后再去念书。

因为是在由家聊天,我们很容易就聊起了由家的事。因为两次来都没见到由家的家长,我随口就问起了他们的事。在这之后,由美就变了脸色。她抓了一把杏干,塞到老五手里,让他去小卧自己玩。等老五去了小卧,由美才和我讲起了由家的事。

五年前,也就是由美十岁,由影十三岁的时候,她们的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。虽然在元兴有房子,但是由家并不是元兴人,是从外地迁居过来的。由家在元兴城没有亲戚,熟人倒是有一些,可惜都不太靠谱。

所以对于由家的孩子们来说,父母死了,就等于天塌了。本来由家还有点余钱,可以供由影和由美念书,父母一死,由影和由美就不可能再念书了。而持家的重担,也落在了由影这个大姐的身上。

虽说是大姐,但是由影不过是个十三岁的女孩,哪有养家的能力?就算不上学,家里还有四个弟弟妹妹要养,等父母留下的钱用完,她该怎么办?

由美说,姐姐很快就找到了工作,还能供老三继续念书。老三当时八岁,读小学二年级。老四和老五一个五岁,一个两岁,都没到上学的年纪,但需要人照顾。在那之后,由影负责工作养家,由美负责留在家里,照顾弟弟们,等她年纪稍大了些,就向邻居学了些针线活儿,偶尔靠绣手帕、做布鞋补贴家用。

以前我一直想不明白,由影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,还不是元兴人,到底是怎么快速找到能挣钱养家的工作的。要知道她没有父母帮衬,身边也没有靠得住的熟人,没人介绍,就算有人介绍,找到了工作,因为年纪小,也只能当学徒,挣不到钱。

等从毕锦口中得知了真相,我才恍然大悟——为了这个家,为了弟弟妹妹们,由影真是牺牲了太多太多了。

即便是不得不出卖肉体,她也在极力维持着自己的尊严,不想被人瞧不起。

床上功夫好?什么花样都肯玩?别开玩笑了!那都是无奈之举!如果不去极力讨好那些有钱有势的少爷,她拿什么养活弟弟妹妹们,拿什么供弟弟们读书!

这她付出的这一切,在毕锦口中却只得到一个“脏”字作为评价,这公平吗?


也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里,我这个少尉排长已经是个很大的官儿,是个人物了。可是和真正的人物相比,我连给人家提鞋都不配。

我之所以能和上流社会有些交集,只是因为我和毕锦的关系好,仅此而已。自从毕锦开始叫我兄弟,只要是有机会,他就会带我去那些看起来就很厉害的场合。一方面是为了让我见见世面,另一方面是想让我在上流社会混混脸熟。

毕锦的想法是不错,但我的身份摆在那里。就算打扮的衣着光鲜,走到人家面前,人家照样看不起你。在人家看来,你就是个无名蚂蚱,若是能蹦跶几下,让人觉得有趣,人家还能搭理搭理你,若是让人觉得无聊,人家看都不会看你一眼。

和毕锦关系很好的那群公子哥,都把我当成他的跟班——往好听了说是跟班,往不好听了说就是狗。我知道毕锦从来没把我当成狗看过,但为了不落他的面子,我还是尽可能的装成狗,而且是装成一条讨人喜欢的好狗。

既然是狗,和人就是有区别的,是不能和人平起平坐的,更不可能和人成家。所以从一开始,我就没对上流社会的那群大小姐抱有任何希望。

一开始我就说过,我不是个贪心的人。一年能挣个五六千块,有点小权力,我就已经很知足了。在这之后,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,把孩子抚养成人。男孩要顶天立地,女孩要温柔贤惠,这就是我的人生目标。

为了所谓的前途,去做什么倒插门的女婿,让自家孩子姓别人家的姓,这事我做不出来。

爹的那番话,让我下定了决心——去他娘的前途!老子就要做本分人!毕锦那小子要是再敢管我的婚事,这兄弟我就不做了!如果他还有点良心,闹掰之后他就不会拿由影怎么样。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,从今往后他就是我的仇人。只要有机会,我一定弄死他!

在这件事上,我下了很大的决心。可最终,却是一拳打在棉花上,白费劲了。

看着满桌的饭菜,看着其乐融融的与家人聊天的毕锦,看着傻笑着和雀儿打情骂俏的老农,我有了一种宛若梦中的感觉。

“喂,喂!喂!!你傻啦!!!”

“啊?”

少女的声音从身侧传来,离我近在咫尺。我强挤出一个笑容,拧动僵硬的脖子,转过脸去,将嘴角挑高了一些。

“大小姐,您叫我?”

“喂,你故意的吧!”

面前身穿西式长裙的俏丽少女皱起眉头,凌厉的目光如刀子一般迎面戳来。

“你以为我想嫁给你啊!蠢猪!”

蠢猪……

在我认识的人中,会叫我蠢猪的人只有她毕大小姐,除了她以外就没别人了。

起绰号讲究抓特点,鼻子大的人会称作“大鼻子”,耳朵大的人会称作“大耳朵”,性格倔强的人会被称作“倔驴”。再有就是因为厌恶,起的侮辱性绰号,比如毕锦就管司琮魄叫“狗”,或是“狗东西”。

和真正的聪明人相比,我枪理肯定是不够聪明,可是“蠢”这个字和我绝对是不搭边儿的。所以毫无疑问,毕大小姐很厌恶我,而且厌恶的不得了。

“嘿嘿……大小姐,您先消消气儿……这事儿应该是误会……没错,误会……改天我和锦哥儿好好说说,让他——”

“让他干嘛!”

毕大小姐瞪圆了眼睛,气势汹汹的看过来,把我没说完的话吓回了肚子里。

所以我才说,我伺候不了富家的大小姐。就这脾气,要想伺候好她,我得给自己脖子上套个项圈儿,蹲地上和她说话。她让我伸手我就得伸手,她让我抬腿我就得抬腿——他娘的!这是男人过的日子吗!

回想起两天前,我和毕锦摊牌的时候,他只是稍稍一惊,然后就满面笑容的说我误会了,还说保证帮我这个忙。当时我搞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,只能看在兄弟情分上信了他一次。没想到他居然直接给我家派了请帖,邀我们去酒楼吃饭。

我带着家人一到场,就看见了笑眯眯站在毕锦身后的毕大小姐。我这人,从小到大,就没真正怕过几个人,而她毕大小姐就是其中之一。

毕大小姐这人,在国外呆过三年,会说好几种外国话,我是一种都听不懂。

我俩第一次见面是在毕家,团里召集军官开会,提前三天通知。当天我就去了毕家,想托毕家人给毕锦传个话,让他记得来团里开会,顺便把闵海也带过来。

我还没敲门呢,就听见院子里“啪啪”的响枪。我听到响枪,以为毕家出事了,也顾不上礼数,绕开大门,以最快的速度翻墙进院。

我双脚刚着地,后背就挨了一棍子。那是毕家的家丁打的,用的是直径一寸左右的棒子,打的那叫一个疼啊!家丁们以为我是贼,一边叫一边打,根本就不给我解释的机会。

事发突然,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只能抱头鼠窜,到处乱跑。跑到花园的时候,身后突然响起了枪,子弹就落在面前的墙上。我当时就怂了,在高举双手投降的同时,大声报出了自己的身份,还有来毕家的目的。

好在我来过毕家,这里有认识我的人,能证明我没有说谎。否则我肯定会当成盗窃者,先被扭送到警察局,再被警察局转交给第七军团军法处。

在澄清了误会之后,家丁们才向我解释起响枪的事。他们说,他们家大小姐几天前通过合法渠道买到一支手枪,今天刚送到。那些枪响,就是大小姐在院子里试枪呢!

当时我也是嘴欠,随口抱怨了一句“女孩子家家的玩什么枪啊”,被毕大小姐给听到了。其实毕大小姐就在附近,墙上那一枪就是她打的,只不过一直没露面而已。

然后,毕大小姐就火了,要让家丁教训我一顿。

这毕家的家丁都是有脑子的,他们知道我和毕锦关系好,如果他们听了毕大小姐的话揍了我,她哥哥肯定不会找她的麻烦,可是揍人的人就要倒霉了。

毕大小姐下了命令,家丁们却都不动手。既然家丁不动手,那只能毕大小姐亲自动手了。

一个女孩子,打人能有多疼?我寻思就挨一顿打,让毕锦的妹妹出出气就得了。谁知这女人居然要拿枪握把砸我——我倒是不怕被枪握把砸,被枪握把砸,顶多被打个头破血流,不至于被打死。

可这枪是开过火的,我又不知道她上没上保险。万一她打我的时候枪走了火,打到了人,那可是要命的!

人命关天,我不敢有一丝马虎。在毕大小姐握着手枪砸过来的瞬间,我便上前一步,扣住了她的手腕。毕大小姐也没有辜负我的担心,在我扣住她手腕的瞬间,枪就响了。


俗话说的好,人是铁,饭是钢,一顿不吃饿得慌。

这人啊,不管和谁过不去,都别和饭过不去。天得罪你,地得罪你,你的肚子和饭也没得罪你,何必自讨苦吃呢?

“呸!走狗!”

面前的青年朝我啐了一口唾沫,被我闪开了。

其实就算这口唾沫吐在我身上,我也不会在意,回去洗裤子就是了。而这青年就比较惨了,他的脏话刚骂出口,一只大皮靴就毫不留情的踩在了他的脸上。

“干你娘的!给脸不要脸!”

打人的军士是我排里的班长,也是我的好兄弟。这人哪里都好,就是脑子一根筋,不知变通,而且太护着我。哪怕别人只是一个眼神不对,他都会冲上去打人——当然了,他也只敢打打小兵和平民百姓,就算借他十个胆子,他也不敢打比我官儿大的人。

不过如果是我让他打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
“唉,老农,别激动。”

我轻轻拍了拍老农的肩膀,给了他一个眼色,让他站回到我身后。然后弯下腰,对脸上多了一个42码的鞋印,鼻孔流血的青年说道。

“兄弟,说话别那么难听。我们只是服从命令,照章办事,不是非要和你们过不去。如果不是上头下了命令,这大冬天的,谁愿意出来找你们麻烦?”

也许是挨了一次揍的缘故,青年老实了许多,不敢再啐我,或是骂我,但目光还是非常非常的不友善。

“你他娘的还敢瞪——”

我拉住又想冲上去揍人的老农,让他出去等着。这样一来,临时拘押室里就只剩下我和青年两个人。

“兄弟,你别不信,我是真不想和你们过不去。”

我走到床边,看着被五花大绑,扔在离地只有几寸高的床上的青年,无奈的叹了一口气。

“我就是一小蚂蚱,谁也得罪不起。你们革新党又是搞暗杀,又是搞爆炸的,看谁不爽就杀谁,我哪敢得罪你们?我是真不想抓你们,一个也不想抓。可是这人倒霉啊,喝凉水都塞牙。我带着我的人往最不可能有革新党的地方走,然后你就撞上来了。

你也是傻,撞上就撞上呗,你一个学生,看起来也没什么可疑的,说声对不起就走呗。你倒好,直接就把枪掏出来了。亏了我反应快,一枪托把你给放倒了,要不然我这身上指不定多几个窟窿眼儿呢。

唉,真是……现在想想,还有点后怕呢。”

我轻轻抚了抚胸脯,然后长舒了一口气。

在听了我的话之后,青年的眼色好了许多,至少已经不再瞪我了。

“这里就咱们两个人,我跟你交个底。因为你掏了枪,而且我手底下的人都看见了,所以这事是瞒不过去的,你这乱党的身份肯定是坐实了。不过念在你是初犯,而且年纪不大,最重要的是,你还是学生,就现在的政策来讲,是可以从轻发落的。

大概是在明天,或者后天,最晚大后天,首都治安局的人就会过来,把你们给提走。只要你别犯浑,该说软话的时候说软话,他们应该不会为难你。交点钱,写个保证书,就差不多放人了。”

“哼……我是不会像旧恶势力低头的……”

呵,有种你大点声。

还旧恶势力,你当你很新吗?脑袋像是被门夹过似的,脑浆子都挤没了,不会想事儿了,蠢得跟猪一样,还好意思指点江山呢!

“看你的校服,竹林学院的?”

青年别过头去,不肯理我。

“你也是胆儿大,居然敢穿着校服去闹事,就不怕连累同学?”

青年的嘴唇似乎是动了,他瞥了我一眼,从他的目光中,我感觉到了些许怨毒。

“算了,问点儿实际的吧。”

我蹲下身来,说道。

“枪是哪儿来的啊?

我知道你不想回答。可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,你最好是现在就告诉我。首都治安局的人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,虽然你是学生,但你是个有枪的学生。这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到的,肯定得有个上家。为了挖出那个上家,人家肯定得动些手段。

你别以为所谓的手段就是老虎凳辣椒水,那玩意太低级了,也就我们军队用用。我在首都治安局有熟人,人家说,对付学生,最低级的招数就是在胸前垫个布包,然后使劲踹,直接打出内伤来,外面一点事儿也没有,就像没打过似的。

要么就是手铐砸脚后跟,再就是用别针扎脑袋,就扎有头发的地方,扎坏了也看不出来。还有就是把胳膊‘咔吧’弄脱臼,然后‘咔吧’接上,再‘咔吧’弄脱臼,再‘咔吧’接上,啧啧,想想就疼。

还有什么来着?啊对,过电,我听说那玩意可刺激了,滋啦啦滋啦啦的,也不知道是啥感觉。还有就是……嗯……暂时想不起来了,总之花样儿挺多的,都是那种特别狠,特别疼,但最后几乎看不出痕迹来的。”

说到这里,我有些口干,就摘下腰间的水壶,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水。喝水的时候我瞥了他一眼,这小子心理素质果然很差,只是口头吓唬一下,脸就白得像纸一样了。

“你不说是吧?可以。不吃饭、不喝水也可以,你不睡觉都行,最多也就等三天,死不了人。等你到了首都治安局,人家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吃,让你喝,让你睡,让你说。行了,你就继续坚挺吧,啊,我走了。”

说罢,我便起身要走。还没等我转身,青年就慌张起来。起初他还在犹豫,在意识到我是真的想走之后,他才用惊恐的声音“唉”、“唉”的叫了两声,然后就是带着哭腔的“我说”、“我说”。

唉,就这素质,啧啧。

连这种人都收,还给发枪,看来革新党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。

人啊,要有自知之明。别管什么新旧,也别管什么君主还是共和,更别管什么独立不独立,统一不统一,那都是大人物琢该磨的事,小人物琢磨也没有用,更没资格掺和进去。

农民就好好种地,工人就好好做工,学生就好好学习,当警察的好好当警察,当兵的好好当兵,当官的好好当官,当皇帝的好好当皇帝,每个人都干好自己该干的事,这不就天下太平了吗?

可惜啊,这世上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太多,不本分的人也太多。这样的人多起来,世道能不乱吗?更要命的是,这些人还不听劝,不撞南墙不回头,这样一来,世道就更乱了。

俗话说的好,宁做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。我倒是很想去太平盛世做条狗,可惜老天不给我这个机会。怨天会遭天谴,尤人会被人厌,既然不能怨天,也不能尤人,那就只能尽力自保,自求多福了。


回家的时候,饭菜都已经做好了。

老农没少帮奶奶和娘忙活,柴是他劈的,水是他挑的,鸡是他杀的,鱼也是他收拾的。奶奶和娘都欢喜的不得了,说是感觉家里多了个大儿子,夸个没完。

“哎呀,这些活不算啥,我在家的时候天天干!啊,不对!劈柴跳水是天太难干,没收拾过鸡和鱼。”

“那你咋收拾的那么好呢?”娘问。

“唉,说起来也是丢人。刚进新兵营那会儿不懂事,得罪了教官,总被罚,干了好些脏活累活儿,还在炊事班帮过厨。”

“新兵营的伙食那么好吗?”我问。

“哪有啊!”老农露出夸张的厌恶表情,“第一个月那可真是吃糠咽菜,而且连觉都睡不好,没事儿就紧急集合,还有红毛子来收拾我们。第二个月就好多了,不过也就是轻松点儿。到了第三个月,才算是有了好日子,每周一顿肉,那叫一个解馋!

后来进了部队才发现,新兵营的待遇是真的差!最好的时候一周才一顿肉!而且不是鸡就是鱼,连红肉都见不到!哪像现在啊,一个月少说能吃上两顿排骨,有活儿干的时候还能吃席喝酒,这才叫滋润!”

红毛子就是图塔人,因为他们的头发是红色的,所以普通老百姓都这样叫他们。

“哎呀,说起红毛子,那群玩意可真不是人!”

老农不算是话唠,不过如果打开了话匣子,他也是很健谈的。见过的,听过的,有啥说啥,很是直爽。

“说话叽哩哇啦的,一句也听不懂,还一身酒气,动不动就踢人!踢人也就算了,他们还笑话你,往你身上扬土,吐唾沫,说什么‘瓦基衣’、‘瓦基衣’的!一开始我不知道‘瓦基衣’是什么意思,问过老兵之后才知道,那是狗的意思!”

其实图塔语的“瓦基衣”并非是狗的意思,那是一种狗的名字。据说西方的贵妇人很喜欢这种名叫“瓦基衣”的狗,它身材小巧,身上有很多毛,看起来又蠢又丑,一点也不可爱,天知道西方的贵妇人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狗。

哈?您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件事?

当然是因为我也被图塔人骂过“瓦基衣”,然后特意去查的啊!

“他娘的!居然骂我们是狗!活该被炸死!”

老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看起来是相当解气。

那场爆炸给住在隔壁的我们造成了严重的损失,首当其冲的图塔人自然也是难以幸免。据说整座基地里只救出来十六个活人,送医院的路上还死了九个。

“咳!咳!老农,不该说的别瞎说啊!”

我对老农的说辞没有任何意见,图塔人军事基地爆炸的事也不是什么秘密,整个元兴城的老百姓都觉得它炸得好。毕竟图塔人也好,第七军团也好,在元兴城都不受待见,图塔人和第七军团的损失越惨重,元兴人就越高兴。

可问题是,我们就是第七军团的人。爆炸发生那会儿,爹、娘和奶奶就担心的不得了,二爷爷他们也四处找人打听情况。

我回去给他们报平安的时候,娘死死拽住我的手,说,儿啊,这兵咱不当了,这兵咱不当了,爹和奶奶也不许我回部队。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他们安下心来,若是老农的这句话勾起了他们心中的惊恐回忆,我还得再费一次口舌。

好在老农还算是机灵,他见爹、娘和奶奶的脸色不太对,便话锋一转,说起了部队更换驻地的事。可是爹、娘和奶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,老农刚吹完新驻地的环境是多么多么好,娘就沉着脸问我说。

“理子啊,红毛子是不是都死了?是不是会再来元兴城了?”

“这个……”

我是很想哄娘说,图塔人都死绝了,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元兴城了。可是我哄的了她一时,哄不了她一辈子。图塔人又不是只有军事基地里的那么多,死完就没了,如果他们真就那么点儿人,我们大先也不会败在他们手里。

我确信,图塔人还会来,而且还会在元兴城设置军事基地。若是我真的这么做了,等图塔人再来的时候,娘就会发现我在说谎,变得更加担心。到时候不管我说什么,娘都不会相信我的话了。

“元兴城的红毛子应该是死的差不多了,不过之后他们还会再派人来。但是你们不用担心,我们已经换了驻地,不会再和红毛子挨着了。就算是再炸,也炸不到我们。”

我的话让家人们的脸色好看了一些,爹和娘都没有再说话,只有奶奶叹了一口气。

“唉……红毛子可恨呐!”

我小的时候,奶奶就给我讲过图塔人在元兴城胡作非为的事情。

那时我们大先刚刚打了败仗,图塔人打到元兴城下,皇帝签了投降条约,然后就自杀了。新皇登基的时候,有好些图塔人的高官在场,元兴城里也有好几万的图塔军人在找乐子。

图塔人的军纪很差,在打了胜仗之后,他们就成帮结伙的在街里坊里乱窜,见到漂亮女人就抓了,就近闯进一家民居办事。若是民居里也有漂亮女人,就一起给办了。如果男人敢拦,就把男人杀了。

元兴人的脾气很好,但这不代表我们软弱可欺。别说是自家媳妇被外族人欺凌,就算是陌生姑娘被外人欺负了,元兴的汉子也是要出头的。图塔人的嚣张行径大大刺激到了元兴汉子们的神经,直接甩开膀子和图塔人干了起来。

图塔人有长枪短枪,都是火器,还有丢出去能炸塌一座房子的手榴弹,元兴汉子们只有大刀长矛。在这场保卫家园的战斗中,元兴城的男人少说死了十万,连街道都被鲜血染红了。

他们用以命换命的打法,硬是杀了上万的图塔人,还把图塔人的军队给吓退,灰溜溜的撤出了元兴城。

本来,输掉战争的大先帝国将成为图塔人的附庸,任人宰割。在这场战斗结束之后,图塔人一改对大先人的轻视,改附庸为结盟。虽说大先帝国依旧要受到图鲁沙帝国的节制,但是我们是独立的国家,拥有完整的国家主权。

而且从那以后,图塔人再也不敢在元兴城胡作非为,尤其是不敢招惹元兴人。因为帝国的独立是用元兴人的血换来的,在盟约确立之后,元兴人在皇室心中的地位就水涨船高,成了连皇帝都不敢得罪的存在。

也是从那时起,元兴人不在自称是“京城人”,改成“元兴人”。因为元兴城是用元兴人自己的血保住的,不是皇帝和军队保住的。元兴人已经对皇帝和军队失望了,也对这个国家失望了,甚至不想再和皇室有什么瓜葛。

在军制改革的时候,皇帝特意组建了完全由元兴人组成的第三军团,让他们驻守京城,想要提升元兴人的好感。然而元兴人对此并不买账,每逢皇帝驾崩,举国哀悼的时候,只有元兴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,就是不哀悼。即便如此,也没人敢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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